首 页 公司简介 新闻资讯 公司业务 管理制度 保险知识 法律法规 险情汇聚 网上投保 分支机构

 

曝光行人闯红灯 下"猛药"效果如何?
www.jianib.com 2008-09-04 15:22:19 中国交通事故律师网

新华社杭州9月4日电(记者 岳德亮)行人、非机动车乱穿马路、乱闯红灯的现象屡禁不止,不仅给城市交通管理部门带来了难题,也容易造成交通事故。如何有效遏制行人、非机动车乱闯红灯等违章问题?最近包括杭州市在内的长三角很多城市下了一剂被"主管"部门称之为"猛药"的措施:在媒体曝光违章的人员。

    这样的狠招效果究竟如何?几天过去了,管理部门称效果还不错。但是当地媒体记者、镜头所见,闯红灯的并没有明显减少。而且,对这一剂"猛药",各界不同的声音也很强烈。

    "一窝蜂"闯红灯 交警真头疼

    9月3日上午,记者在杭州市东西向主干道德胜路与再行路路口看到,只要是看到有空挡,不管是红灯还是绿灯,几拨人就会连续一窝蜂相向穿行。再往东走半里路,就是6路公交德胜东村站,很多下车的市民径直走向高架桥下的绿化带,准备过马路走到路对面。记者注意到,为了防止行人乱穿马路,交通部门已经在路中间树起了半米高的铁栅栏。但是这并没有阻止行人、非机动车乱穿、乱走的脚步。有的腿脚利索的就直接翻越铁栅栏,有的发现过不去了,就顺着栅栏往前走,身边就是不时呼啸而过的汽车。

    在杭州市一些闹市区,记者注意到,在大部分时间,很多路口也还井井有条。随着斑马线亮起了红灯,准备过马路的行人都停住了脚步。但是乱闯红灯、乱穿马路的现象也是屡见不鲜。在环城北路杭州大厦附近,尽管旁边就有明显的"请走人行天桥"提示牌,但是多位市民还是跟着自行车流,从供非机动车行驶的路口闯了过去,一路上悠哉游哉,身旁不少骑电动车的人或是汽车都紧急避让,不满地按起了喇叭。

    在杭州市解放路的浙二医院附近,一小时的流量就达到了数千人次,很多行人和非机动车,并没有明显的"收敛"。很多闯红灯的市民大都表示:人家都闯,我就跟着闯了;有急事,要赶时间。

    在该路口执勤的梁警官介绍,由于浙二医院位于该路口,车、人汇集。经常要临时设立交通标志疏导。忙不过来,"再说许多人都是来看病的,也不能耽误,"所以执法处理特别麻烦,很让人头疼。

    不过,执勤的交警也认为,与过去相比,市民行路遵守交规的意识明显提升了。比如说三四年前,许多行人不仅闯红灯,而且还不走人行横道,如今至少大都会走人行横道,只是部分路口受道路资源限制,出现了频频繁忙的人、车流。

  杭州等城市公开曝光闯红灯画面

    这几天,不少杭州市民会发现在市区的主要路口,一些扛着摄像机或者拿照相机的人,对着过马路的行人一阵猛拍。8月29日18时许,杭州网视频曝光了当天早高峰时在西湖附近主要路段行人乱穿马路等现象,当晚,杭州3家主要电视台也播出了在主城区各路口拍摄到的行人交通违法画面。

    从那天开始,如果在杭州主城区过街时不上天桥、穿马路不走斑马线,或者骑车带人,那么你交通违法的形象,很有可能出现在当地报纸、电视甚至网络上。事实也不断在印证这一点。

    9月2日晚间,记者打开电视,只要是杭州的电视台或者是省级的电视台,不时就会出现一些行人乱穿马路、乱闯红灯的镜头。有的被电视台的记者追的以手遮面,有的匆匆逃离。

    据了解,继南京8月中旬实行媒体曝光行人交通违法后,杭州是采取类似措施的第二个城市,上海也在日前提出将探索在媒体上曝光交通违法行为的方式。

    对于媒体曝光行人和非机动车交通违法,杭州采取"现场处理,曝光现场"的方式,重点针对杭州主城区各个道路上非机动车和行人的交通违法行为,如过马路不走斑马线、闯红灯、过街不走天桥(地下通道),非机动车骑车带人、逆向行驶、随意乱停乱放等。

    几天过去了,曝光的效果如何呢?杭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有关人士在接受采访时说,从8月29日第一天开始执行起,第一天拍到的比较多,从第二天开始情况就好了很多,行人和非机动车基本上能够各行其道了。

    而记者实地所见却是另一番场景。傍晚时分,在再行路和德胜路口,记者观察了短短10分钟,至少六七拨人次随意闯红灯,非机动车和行人与机动车交错路中间,一片繁忙景象。拎着几大袋食品从一超市直接过马路的周女士就被记者"抓"了个正着。记者刚一开口问她是不是闯了红灯,她就连忙说:"哎呀呀,我以前不闯的,今天第一次闯就被你看见了。"

    闯红灯曝光一时好 灵丹妙药却算不上

    虽然杭州等城市集体曝光行人交通违法行为的动机,主要是为了减少行人闯红灯等交通违法行为,为了进一步改善与促进城市交通规范化文明化水平,但是在很多人看来,这些举措能否"药"药"病"除,还真是让人不知如何回答。

    网友晴天海雨表示,他是坚决支持曝光!而在浙江省一高校任教的倪老师告诉记者,刚一开始,很多行人还会怕丢面子。但只要被曝光的人多了、被曝光的次数多了,很多人很可能逐渐麻木啦。

    浙江星韬律师事务所汪志锋等律师认为,媒体曝光行人交通违法行为本身,并不具有充分的合法性基础。对于行人违反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行为,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规定,可以处以警告或者5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并没有赋予其他形式的惩罚。而且,在当前不少城市本身的交通规划与管理制度明显存在某些缺陷的情况下,老是拿行人、非机动车说事,很难真正让行人心服口服。

    不管曝光行人闯红灯有没有法律依据,这项举措本身所能起到的作用就值得商榷。浙江省社科院研究员徐剑锋说,当前,道路及其标识的设置,很大程度上是在变相以机动车优先,汽车越来越强势、行人权利越来越弱势。行人过个马路,动辄需要上天(桥)入地(道),即使道路上通行,等红灯的时间往往普遍性过长,穿过马路的时间往往相对短暂,有的等红灯几个等次还在路中央,很费劲。

    通过媒体曝光违章者,效果看起来很好,但难以成为治标兼治本的猛药。徐剑锋认为,曝光违章更多的只是起到一个反面示范的警示作用,不可能,也不应该替代交通管理者的职能。而在这同时,城市交通的设计者和管理者应当本着以人为本的原则更好地规划和设计城市的交通,让百姓更方便地遵守交通规则。(完)

网站首页 | 留言板 | 交流论坛 | 联系我们 | 免责声明
地址:甘肃.兰州.城关区庆阳路350世纪广场B座22层 邮政编码:730030
客服:0931-8441153 客服传真:0931-8441363
版权所有 甘肃吉安保险经纪有限责任公司 技术支持:恒联科技
Copyright @jianib.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站备案号:陇ICP备0800005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