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办公室职责
第一条 协助公司领导贯彻国家金融保险的法律、法规、政策和贯彻执行董事会的决议;
第二条 协助公司领导组织、协调各部门的工作,确保公司日常工作正常运转;
第三条 代表公司领导监督、检查各部门对公司各项工作计划和领导指示的贯彻落实;
第四条 协助公司领导做好与主管机关、社会及有关机构的联络工作;
第五条 负责公司各类综合性文件、报告、计划的起草;
第六条 负责审核公司发文文稿,对各种收文提出拟办意见;
第七条 负责公司各种行政会议的组织、会务工作;
第八条 负责管理公司文书档案;
第九条 负责制定公司政务及行政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
第十条 负责公司的新闻发布和形象宣传工作,组织推进企业文化建设;
第十一条 负责编写公司信息及宣传材料;
第十二条 负责公司办公设备(电脑设备除外)低值易耗品的采购、管理;
第十三条 负责公司的各项单证的管理工作;
第十四条 负责公司的车辆管理及其它后勤工作;
第十五条 负责公司重要客人的接待工作及来信来访;
第十六条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第十七条 负责公司的人事劳动管理。根据公司的发展目标制定和实施人力资源发展规划,不断提高职工队伍的整体素质;
第十八条 负责拟制公司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方案;
第十九条 协助业务部对员工招聘、考核、续聘、解聘工作;
第二十条 负责员工的劳动考勤管理工作;
第二十一条 负责员工的培训教育工作,编制教育培训计划,并与业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第二十二条 负责人事档案管理和员工统计工作;
第二十三条 负责员工的思想教育和行为规范,负责对违反劳动人事纪 律员工的处理;
第二十四条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财务部职责
第二十五条 负责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包括保费收 入、财务收 支等计划,并提出考核办法,组织实施;
第二十六条 负责掌握计划的执行情况,提出调整计划的建议;
第二十七条 负责制定公司的财务会计、统计、审计制度,并监督实施;
第二十八条 负责编制公司固定资产投资计划;
第二十九条 负责建立公司的财务核算体系,按时完成财务预决算;
第三十条 负责公司代理保费收入、业务收入、手续费的管理工作;
第三十一条 负责公司的财务分析和经营分析,及时向领导报告经营情况;
第三十二条 负责对公司机关行政费用的开支及会计核算;
第三十三条 协助人事部门,做好公司财务人员的培训工作;
第三十四条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业务部职责
第三十五条 负责贯彻执行保监会有关业务政策,并监督实施;
第三十六条 编制公司中长期业务规划及年度发展计划;
第三十七条 负责保险市场的调研分析,制定公司业务发展的规划;
第三十八条 负责审核重大的代理合同及协议;
第三十九条 负责组织代理人的培训与资格考试工作;
第四十条 负责公司业务质量和服务质量的监督、检查、分析评定;
第四十一条 接待保户的投诉;
第四十二条 协助营业部制定业务管理细则;
第四十三条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